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
20.13 (一三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此二法,不可敬 待,亦不足愛著,世人所捐棄。云何為二法? 怨憎共會,此不可敬待,亦不足愛著,世人 所捐棄;恩愛別離,不可敬待,亦不足愛 著,世人所捐棄。是謂,比丘!有此二法,世人 所不喜,不可敬待。
「比丘!復有二法,世人 所不棄。云何為二法?怨憎別離,世人之所 喜;恩愛集一處,甚可愛敬,世人之所喜。 是謂,比丘!有此二法,世人所喜。
「我今說此 怨憎共會、恩愛別離;復說怨憎別離、恩愛共 會,有何義?有何緣?」
比丘報曰:「世尊諸法之 王,唯願世尊與我等說,諸比丘聞已,當共 奉行。」
世尊告曰:「諦聽!善思念之。吾當為汝 分別說之。諸比丘!此二法由愛興,由愛生, 由愛成,由愛起;當學除其愛,不令使生。 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