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
29.5 (五)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四辯。云何為四? 所謂義辯、法辯、辭辯、應辯。
「彼云何名為義 辯?所謂義辯者,彼彼之所說,若天、龍、鬼神之 所說,皆能分別其義,是謂名為義辯也。
「彼 云何名為法辯?十二部經如來所說,所謂契 經、祇夜、本末、偈、因緣、授決、已說、造頌、生經、方等、 合集、未曾有,及諸有為法、無為法,有漏法、無 漏法,諸法之實不可沮壞,所可總持者, 是謂名為法辯。
「彼云何名為辭辯?若前眾 生,長短之語,男語,女語,佛語,梵志、天、龍、鬼神 之語,阿須倫、迦留羅、甄陀羅彼之所說,隨彼 根原與其說法,是謂名為辭辯。
「彼云何名 為應辯?當說法時,無有怯弱,無有畏懼, 能和悅四部之眾,是謂名為應辯。
「我今當 教勅汝,當如摩訶拘絺羅。所以然者,拘絺 羅有此四辯,能與四部之眾廣分別說。如 我今日觀諸眾中,得四辯才,無有出拘絺 羅。若此四辯,如來之所有,是故,當求方 便,成四辯才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