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
28.4 (四)鹿頭
爾時,世尊從靜室 起下靈鷲山,及將鹿頭梵志,而漸遊行到 大畏塜間。爾時,世尊取死人髑髏授與梵 志,作是說:「汝今,梵志!明於星宿,又兼醫藥 能療治眾病,皆解諸趣,亦復能知人死因 緣。我今問汝,此是何人髑髏,為是男耶?為 是女乎?復由何病而取命終?」
是時,梵志即 取髑髏反覆觀察,又復以手而取擊之,白 世尊曰:「此是男子髑髏,非女人也。」
世尊告 曰:「如是,梵志!如汝所言,此是男子,非女人 也。」
梵志復手捉擊之, 白世尊言:「此眾病集湊,百節酸疼故致命 終。」
鹿頭梵志白 佛言:「當取呵梨勒果,并取蜜和之,然後 服之,此病得愈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如汝所言, 設此人得此藥者,亦不命終。此人今日命 終,為生何處?」
時,梵志聞已,復捉髑髏擊之, 白世尊言:「此人命終生三惡趣,不生善處。」
世尊告曰:「如是。梵志!如汝所言,生三惡趣, 不生 善處。」
是時,世尊復更捉一髑髏授與 梵志,問梵志曰:「此是何人,男耶?女耶?」
是時, 鹿頭梵志復以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女人 懷妊故致命終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善哉!梵志! 如汝所言。又彼懷妊,以何方治?」
世尊 告曰:「如是,如是,如汝所言。今此女人以 取命終,為生何處?」
是時,世尊復更捉一髑髏授 與梵志,問梵志曰:「男耶?女耶?」
梵志復以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 人命終飲食過差,又遇暴下,故致命終。」
是時,梵 志復以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人命終生 餓鬼中。所以然者,意想著水故。」
爾時,世尊復更捉一髑 髏授與梵志,問梵志曰:「男耶?女耶?」
是時, 梵志復以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髑髏者,女 人之身。」
梵志復以手擊之, 白世尊言:「此女人身,氣力虛竭,又復飢餓 以致命終。」
世尊告曰:「夫餓死之人欲 生善處者,此事不然,生三惡趣者可有 此理。」
是時,梵志復以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 女人者,持戒完具而取命終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 善哉!如汝所言,彼女人身,持戒完具致此命 終。所以然者,夫有男子、女人,禁戒完具者, 設命終時,當墮二趣:若天上、人中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善哉!如汝所言 者,此人由何疹病致此命終?」
梵志復以 手擊之,白世尊言:「此人無病,為人所害 故致命終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善哉!如汝所言, 為人所害故致命終。」世尊告曰:「此人命終, 為生何處?」
世尊告曰:「諸有男女之類, 為人所害而取命終,盡生三惡趣,汝云何 言生善處天上乎?」
梵志復以手擊之,白 世尊言:「此人奉持五戒,兼行十善,故致命 終生善處天上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善哉!如汝 所言,持戒之人無所觸犯,生善處天上。」
是 時,梵志復專精一意無他異想,以手擊之, 白世尊言:「持一戒耶?非耶?二、三、四、五耶? 非耶?然此人持八關齋法而取命終。」
爾時,東方境界普香山南有優陀延比 丘,於無餘涅槃界而取般涅槃。爾時,世尊 屈申臂頃,往取彼髑髏來授與梵志,問 梵志曰:「男耶?女耶?」
是時,梵志復以手擊之, 白世尊言:「我觀此髑髏,元本亦復非男,又 復非女。所以然者,我觀此髑髏,亦不見 生,亦不見斷,亦不見周旋往來。所以然 者,觀八方上下,都無音嚮。我今,世尊!未 審此人是誰髑髏?」
世尊告曰:「止!止!梵志!汝竟 不識是誰髑髏?汝當知之,此髑髏者,無終、 無始、亦無生死,亦無八方、上下所可適 處,此是東方境界普香山南優陀延比丘,於 無餘涅槃界取般涅槃,是阿羅漢之髑髏也。」
爾時,梵志聞此語已,歎未曾有,即白佛言: 「我今觀此蟻子之蟲,所從來處,皆悉知之, 鳥獸音嚮即能別知,此是雄,此是雌。然我 觀此阿羅漢,永無所見,亦不見來處,亦不 見去處,如來正法甚為奇特!所以然者,諸 法之本出於如來神口,然阿羅漢出於經法 之本。」
世尊告曰:「如是,梵志!如汝所言,諸法 之本出如來口,正使諸天、世人、魔、若魔天,終 不能知羅漢所趣。」
爾時,梵志頭面禮足,白 世尊言:「我能盡知九十六種道所趣向者, 皆悉知之;如來之法所趣向者,不能分別, 唯願世尊得在道次。」
世尊告曰:「善哉!梵志! 快修梵行,亦無有人知汝所趣向處。」
爾時, 梵志即得出家學道,在閑靜之處,思惟道 術。所謂族姓子,剃除鬚髮,著三法衣,生死 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更不復受胎,如 實知之。是時,梵志即成阿羅漢。
鹿頭 白佛:「今有四種之界。云何為四?地界、水界、 火界、風界。是謂,如來!有此四界。彼時人命 終,地即自屬地,水即自屬水,火即自屬火, 風即自屬風。」
鹿頭白佛:「今有四 界。云何四界?地、水、火、風,是謂四界。彼云何 義有八界?地界有二種,或內地、 或 外地。彼 云何名為內地種?髮、毛、爪、齒、身體、皮膚、筋、骨、 髓、腦、腸、胃、肝、膽、脾、腎,是謂名為內地種。云 何為外地種?諸有堅牢者,此名為外地種。 此名為二地種。
「彼云何為水種?水種有二, 或內水種、或外水種。內水種者:唌、唾、淚、尿、 血、髓,是謂名為內水種。諸外軟溺物者,此 名為外水種。是名二水種。
「彼云何名為火 種?然火種有二,或內火、或外火。彼云何名 為內火?所食之物,皆悉消化無有遺餘,此 名為內火。云何名為外火?諸外物熱盛物, 此名為外火種。
「云何名為風種?又風種有 二,或有內風、或有外風。所謂脣內之風、眼 風、頭風、出息風、入息風,一切支節之間風, 此名為內風。彼云何名為外風?所謂輕飄動 搖、速疾之物,此名為外風。是謂,世尊!有二 種,其實有四,數有八。如是,世尊!我觀此義, 人若命終時,四種各歸其本。」
世尊告曰:「無常 之法亦不與有常并。所以然者,地種有 二,或內、或外。爾時,內地種是無常法、變易之 法;外地種者,恒住、不變易。是謂地有二種, 不與有常、無常相應。餘三大者亦復如是, 不與有常、無常共相應。是故,鹿頭!雖有 八種,其實有四。如是,鹿頭,當作是學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