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

47.4 (四)

聞如是:
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 園。

爾時,眾多比丘食後皆集普會講堂,咸共 論說此義,所謂論者,衣裳、服飾、飲食之論, 鄰國、賊寇、戰鬪之論,飲酒、淫泆、五樂之論,歌 舞、戲笑、妓樂之論。如此非要,不可稱計。

時,世尊以天耳聽聞諸比丘各作是論,即 往至普會講堂所,問諸比丘:「汝等集此欲 何所論說?」

是時,諸比丘白世尊言:「我等集 此共論此不要事。」

是時,佛告諸比丘曰:「止! 止!比丘!勿作此論。所以然者,此論非義, 亦無善法之趣,不由此論得修梵行,不 得滅盡涅槃之處,不得沙門平等之道。此 皆俗論,非正趣之論。汝等已離俗修道,不 應思惟敗行之論。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十 事功德之論。云何為十?若精勤比丘,少 欲、知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 無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 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。汝等設欲論者,當 論此十事。所以然者,潤及一切,多所饒 益,得修梵行,得至滅盡無為之處,涅槃 之要也。汝今族姓子已出家學道,應當思 惟此十事。此論者,正法之論,去離惡趣。如是, 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 喜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