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kottarāgama 增壹阿含經
47.5 (五)
爾時,眾多比丘皆集普會講堂,各生此論: 「今舍衛城穀米勇貴,乞求難果。世尊又說: 『依於飲食,人身得存,四大依倚心所念法, 法依善趣之本。』我等今日便當差次立人 乞求。使乞求之人得見好妙色,得極妙更 樂,得衣裳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不亦善 耶?」
爾時,世尊清淨無瑕穢以天耳遙聞諸 比丘各生此論。爾時,世尊即往至普會講堂 所,在眾中坐,告諸比丘:「汝等集此為何論 義?」
比丘對曰:「我等所論:『今舍衛城乞求難 得,欲共差次一人次第乞食,隨時得見好 色妙服,及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。』我等 所論正論此耳。」
佛告比丘:「若乞求比丘四 事供養: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復用 見色、聲、香、味、細滑法乎?我恒教勅,乞食 求有二事:可親、不可親。設得衣被、飲食、床 臥具、病瘦醫藥,增益惡法,無有善法,此不 可親。若得乞求衣被、飲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 藥,增益善法,不增惡法,此便可親。汝等 比丘,於此法中,欲作何等之論?汝等所論 者,非正法論,當捨此法,更莫思惟,不由 此得至休息滅盡涅槃之處。
「設欲論者,當 論此十法。云何為十?若精勤比丘,少欲、知 足、有勇猛心、多聞能與人說法、無畏無 恐、戒律具足、三昧成就、智慧成就、解脫 成就、解脫見慧成就。汝等設欲論者,當論 此十事。所以然者,潤及一切,多所饒益, 得修梵行,得至滅盡之處、無為涅槃界。此 論者沙門之義,當念思惟,勿去離心。如是, 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